学校印章的保管及印章事务的主管部门是学校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以下简称“校办”)。申请使用学校印章,必须事先审批。审批程序通过网上办理(办理通道),网上送审的材料必须完整、清晰,有电子文档的必须上传电子文档,没有电子文档的必须上传主要内容(封面、关键内容页和盖章页)的照片或扫描件。已经过其他审批流程的,可以替代印章审批流程直接申请用印,但应当接受校办审核并履行用印登记。校办有权拒绝在未经过审批或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上盖章。“用章申请”在学校信息门户——事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