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公文应当怎么处理?

时间:2020-06-12浏览:3388设置


一、收到上级机关的来文:

各部门收到上级机关或校外单位的正式公文,收文单位(主送机关)写的是上海建桥学院的,应当送交校办处理。


二、收到学校的公文:

各二级学校和部门收到学校公文应当及时办理,主要流程有:

1.收文人员登记后提出拟办意见(一般由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或者直接交给相关领导);

2.院领导、部门领导批示,提出办理要求;

3.移交承办(主管)人员负责具体办理;

4.办公室督促检查;

5.办理完成后归档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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