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期教职工入校办公的工作提示(暂行)

时间:2022-06-18浏览:1252设置

内部文件

 

关于近期教职工入校办公的工作提示

(暂行)

 

各部门、二级学院、校内相关单位:

鉴于大上海保卫战取得阶段性胜利,本市进入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阶段,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自2022620日(星期一)起,因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原因和校园后勤、服务、维修、保障等实际需要,确实必要进校工作的人员,经本人提出申请或由部门统一组织安排,由各二级单位分别成立疫情防控工作专班,防疫联络员初步审核各项条件符合,报部门领导确认,专班同意,可有序恢复进出校上下班办公。相关操作方法暂行如下:

一、近期返校办公的教职工须符合以下条件

1.日常居住地不属于本市划定的中、高风险地区,且本人及同住家庭成员未被确诊为阳性感染者或无症状感染者。

2.原则上不乘坐公共交通入校。确实需要乘坐公共交通来校的,应当灵活安排入校时间,减少入校次数,避免乘车高峰,并做好乘车期间的个人防护,主动扫所乘车辆的场所码。

3.进校办公之前应当避免参加聚餐、聚会等社会聚集性活动,5日内未前往医院等场所,去过医院和外地的人员应当先进行隔离观察。

二、申请入校程序

1.由各单位审慎研究相关教职工近期入校的必要性,近期可采取分批入校或轮流入校的措施,对符合上述条件且确实必要的人员,由各部门疫情防控工作分管领导或联络员在“建桥i健康后台,为近期须进校的教职工开通相应的出入校通行码,通行码的有效期仅限设置为所申报入校的时间范围。对确实需要安排偕行儿童等的,偕行人员按照访客管理,将相关信息填入访客申请系统,仍由各单位独立负责审批。

2.入校前,由教职工自行完成符合要求的核酸检测,并确保在进入校门时已持有本市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扫校门场所码,由门卫负责查验。教职工入校前若体温存在异常或相关不适症状,应当如实报告并暂缓入校。教职工每次入校前,要做好入校后接受应急管理的个人准备。

3.全体入校教职工须签署承诺书,确保相关申报事项无误,承诺个人和偕行人入校后加强个人防护,遵守校内疫情防控要求和应急临时管控措施,按时参加校内核酸检测或筛查,不前往与工作无关的地点和串楼,不进入非本人住宿区和学生宿舍园区。校园继续暂停堂食,排队请保持2米间距。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室内确保通风,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4.各单位审批结果及每日进出人员的实际情况(每日统计时间范围为当日1000-次日1000),由各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联络员于每日上午1030前按规定途径报学校防疫办设立的在线文档备案。教职工每次进出校的实际情况若与申报内容不一致,应当主动向所在部门反馈,以便更新人数统计。

三、管理职责和审批原则

近期,校园疫情防控仍然存在输入性风险,各单位要继续加强宣传和教育,严格把关线下聚集性活动组织举办,落实网格化管理和四方管理责任,确保校园防疫责任落小、落细、落实。

1.各二级单位和学校授权审批的单位(含驻校、校内其他单位)要分别成立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专班负责人,同时明确一名疫情防控工作分管领导和疫情防控工作联络员,负责具体的人员审核、审批、管理、监督、数据统计、应急处突和联络,此外,还要安排一名校内联络人,负责对接防疫应急处突。相关人员名单如果调整变化,须第一时间报备学校防疫办。

2.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召集、谁负责原则,由单位承担审核后的防疫责任,同时继续做好教职工管理服务和每日人数统计上报,确保人头清、底数明。

四、其他安排

1.本学期结束前,原则上不安排访客入校。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安排访客入校的,按“一事一议”原则报校防疫办审批后再进行访客系统登记申报。

2.在教师公寓等校内场所居住、生活的教职工及家属的出入纳入所在部门管理,防疫要求和出入条件同返校办公的教职工,由各单位分别审核后开通入校通行码或申办临时出入码,并由各部门负责计入每日在校人数统计。

 

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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