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二级单位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的通知

时间:2023-03-29浏览:10设置

校办发〔2023〕1号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和ISO质量管理体系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发挥档案服务于学校和社会的作用,进一步规范学校档案管理组织体系,提升档案归档效率。根据《各类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修订版)》(上建桥院办〔2022〕20号)文件要求,需进一步明确二级单位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及其职责。

一、分管领导职责

1.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学习档案法规,执行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将档案工作纳入工作计划;

2.组建本单位档案工作队伍,为其创造工作条件,指导开展工作;

3.跟进本单位档案室或库房硬件建设,承担本单位档案归档等领导责任。

二、联络员职责

1.担当本单位档案业务日常联络工作,传达档案相关业务任务;

2.参加学校组织的档案业务培训和会议;

3.落实本单位档案的形成、保管以及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可设1~若干名兼职档案员,专门负责某项档案工作。

请各单位将《二级单位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确认表》由分管领导签字后,于4月5日前报至综合档案室(电子版发邮箱)。

特此通知。

(联系人:吴引华;电话:58137767;邮箱:da@gench.edu.cn

 

附件:二级单位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确认表.docx


学校办公室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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