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桥学院办事指南 | A10007 |
大学生城镇医疗保险报销 | 学生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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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项目描述 |
上海建桥学院在籍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事项。 |
办事机构 |
机构名称:医务室 | 办事地点:医务楼二楼 信息管理科 |
接待时间:每周三8:30-15:00 |
办理形式:本人现场办理或委托办理 | 咨询电话:58139284 |
受理人员:曾榕玲、周星 | 受理人工号:14039、13096 |
办理对象与资格 |
已参加当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在籍大学生 |
携带材料及表格 |
1、病历本原件 2、发票原件 3、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办住院凭证) 4、入院通知单(办住院凭证) |
办理程序及期限 |
办理程序: 一、普通门诊医药费报销 1、在上海公办医院治疗疾病费用累计超过300元(自付段)以后,网上下载《上海建桥学院学生校外门、急诊结算申请表》,交辅导员签字后,在校期间每周三8:30-15:00,携病历卡、发票到医务室二楼信息管理科办理相关手续。 3、医务室核算报销金额后将报销单交财务处,经领导审批后将报销金额直接打入报销人建设银行卡内。 二、医药费报销 1、学生在上海市公办医院住院后请在办理出院手续之前凭入院通知单、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A4纸规格)到医务室开具大学生住院结算凭证 2、学生持大学生住院结算凭证交所住医院入院处即可享受大学生医保待遇。出院时医院向学生所收的款是同学就医中本人需承担的费用。 三、外地同学节假日回原籍急诊住院报销 1、节假日外地同学回原籍急诊住院,待开学后将出院小结、住院费用发票、住院费用明细单原件,及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交医务室 2、医务室收下后将所有材料交上海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3、医保中心按规定审核结算后将“学生自负医疗费报销结算单”交医务室并且将款汇入学校财务 4、财务处根据“学生自负医疗费报销结算单”将报销款打入学生银行卡。 四、大学生大病报销 1、门诊就医按普通疾病报销办理 2、大学生因大病在上海市公办医疗机构住院的,按大学生住院程序操作。 3、大学生患了上海医保规定的大病,凭身份证、学生证、银行卡、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明细清单等到校医务室申领“上海市大学生门诊报销凭证(大病专用)。 4、在医疗费用收据开具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将这些材料送到选定的商业机构报销(人寿保险、平安保险、人民财产保险、太平洋保险)。
办理期限: 当场办理。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办理依据 |
医保建账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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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方式 |
医务室直接查询 |
投诉监督 |
办事机构投诉电话:38128251 学校规范办事服务监督电话:58137893 |
办事指南编号:初次制订时间:2011-12-19,最近一次修订:2018-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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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材料样张:
1.
各项材料样张.zip
2.
上海建桥学院学生校外门、急诊结算申请表.docx
3.
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诊疗项目范围.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