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毕业生在应聘国家机关和部分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政审单位”)时,如果需要接受政审,可以和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办理。
相关操作流程如下:
1. 政审单位可以通过毕业生与其毕业年级的辅导员取得联系,说明需要调查的内容,并预约好来校的时间。说明:疫情期间校外人员不能随意进出校园,还需确认健康状况后向后保部门提出专门申请(附随申码)。
来校时间一般为平日(不含寒暑假)的每个工作日,寒暑假为每周四9:00-15:00。
(政审单位需出具盖有公章的“政审函”或“介绍信”,当天来校政审人员还需出示“工作证”,包括军官证、警官证)。
2. 由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接待、接受政审单位的询问,如还需出具书面政审鉴定或评语,一般由学生毕业时的辅导员老师负责配合政审单位的要求,出具相应的书面政审鉴定。
(政审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在校期间的政治思想表现、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工作能力和优缺点等综合表现。)
3. 阅档。政审单位在二级学院相关人员的陪同下,可按有关规定至学校综合档案室申请现场阅档(期间如需复制、拍摄需要经过档案主管的同意;如需转移档案需要出具“调档函”)
4. 盖章。根据政审单位的要求,一般情况下由各二级学院在政审结论或鉴定内容上盖学院公章或党组织印章即可。如需加盖学校公章的,由二级学院提出用章申请。
寒暑假期间简便流程:
学校寒暑假期间,如果政审单位临时提出前来政审的需求,当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或辅导员老师不在学校时,可以通过电话联系,由值班人员代办相关事项,一般做法为:
(1)政审单位通过毕业生与其辅导员取得联系后,说明政审的要求。确实需要来校办理的,可以通过辅导员与相关部门(值班单位、后保)沟通后,预约确定最近一次可以来校办理的时间。疫情期间,可以不需要来校办理的,协调有关部门以邮寄快递、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办理(不包括阅档)。
(2)辅导员在了解情况后,及时向分管副书记汇报,并与最近一次校内值班人员(值班表在放假通知中可以查询)取得联系,确认政审单位可以来校办理材料盖章的时间,并委托值班人员代为填写有关政审表格。
(3)由辅导员提出政审鉴定的具体内容,经学院党委(总支)审核后,可以通过校内电子邮箱发送给受委托接待的值班人员。
(4)暑期值班人员在与辅导员确认之后,可代填相关政审鉴定,并代办用章手续。代填签字处同时签署值班人员和辅导员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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